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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出勤管理的规定

2018-07-21 17:54 访问量:发布人:未知
  为了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办理,创立安全校园,教训处特拟定以下关于学生出勤办理的规则,请相关职责人遵循履行。
  
  一、学生请假准则。
  
  1、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的,有必要持有监护人的书面请假条,确有特别原因不能及时送达假条的,以监护人的电话请假为根据,过后有必要补办请假条。1天以上的请假有必要报年级主任知晓;3天以上的请假有必要在教训处实施请假手续并报主管校长存案。
  
  2、学生在校内因病因事请假需及时告诉学生监护人,由监护人到校接其回家,若因特别原因不能与监护人取得联系的由班主任(或科任教师)护卫其离校直至与其监护人当面交代。学生在校内不管由于什么原因一概不能私自离校。
  
  二、校内的办理准则。
  
  1、校园实施学生考勤随时查看上报准则。
  
  2、具体要求:(1)班主任每天固定查看学生出勤时刻为:早自习前、下午第一节课前、下午放学。
  
  (2)除固定时刻外,班主任平常留意巡堂,一起要求班干部留意每节课学生的出勤状况,若有反常,及时向班主任反映。
  
  (3)任课教师在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,并与班长进行核对,如发现反常状况要及时与该班班主任取得联系。
  
  (4)如发现有学生没有正常到校或发作其它严重事项,班主任在敏捷了解核实状况后,有必要及时向年级主任或教训处以电话或口头方法陈述,一起与学生监护人取得联系,若状况严重的,相关各方有必要向分担校长或校长报告。
  
  以上规则的事项假如不按要求履行或隐秘不报的,校园将追查相关职责人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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