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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高效课堂”示范校评选活动的通知

2015-01-15 14:11 访问量:发布人:未知
  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 ,市直学校: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打造一批理念新、管理好、质量高、有特色的课堂教学改革示范学校,实现以点带面、点面结合,分层次、全方位推进课堂教学改革。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开展“高效课堂”示范校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一、评选范围及对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,以各县(市、区)推荐吉安市课改实验校(见附件1)为主。
  
  二、评选办法和程序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要根据评估要点,制定评估细则,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  
  1.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依照《吉安市高效课堂示范校评估要点》(见附件2)制定本县(市、区)争创市级高效课堂示范校评估细则;2.申报学校填好《吉安市课改示范校申报表》(见附件3)后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依据评估细则,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评估,评估结果排序后以电子稿形式于2014年元月25日前上报市教研室(电子邮箱:jajys2004@163.com)。
  
  3.市教育局对各县(市、区)排序推荐的市级高效课堂示范校,适时组织人员进行评估抽查,最后根据各县(市、区)课改进展情况和抽查结果,原则上每个县(市、区)小学、中学各确定1-2所学校,为全市首批高效课堂示范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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